导语 2025宝安区公租房经济状况核对申请需在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系统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填写并打印 3 份材料:《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以及《配租事项提醒告知书》,到住房保障业务大厅 4 号窗口,现场签署并提交上述材料。详细请看正文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宝安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人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具体流程如下:
一、两类轮候人的核对要求
2023 年 8 月 1 日后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
认租本批次房源需提供适用期限内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报告出具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及之后)。
若报告过期,需重新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审核不符合收入财产标准的,须退出轮候册。
2023 年 8 月 1 日前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
认租本批次房源若选择适用 352 号令,必须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审核不符合标准的,须退出轮候册。
本次审核通过但未获配住房的,后续轮候、认租等均按 352 号令执行(不符合标准即退出);获配住房的,后续管理也按 352 号令执行。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需申请核对的情形
2023 年 8 月 1 日后提交申请但核对报告过期的轮候人。
2023 年 8 月 1 日前提交申请且选择适用 352 号令的轮候人。
操作步骤
线上申请:在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系统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填写并打印 3 份材料:《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以及《配租事项提醒告知书》(详见附件)。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系统入口:点击此处进入
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轮候申请】,微信扫码人脸身份验证登录后进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系统
线下提交:申请人及配偶、成年共同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在 认租期间内(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到宝安区甲岸路 17 号二楼住房保障业务大厅 4 号窗口,现场签署并提交上述材料。
注意:
民政部门认定的在保特困人员、低保家庭等,无需提交核对申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或材料,或审核不符合收入财产标准的,均丧失本批次配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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