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深圳宝安区公租房选房规则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顺序。
2025深圳宝安区公租房选房规则
根据2025年5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宝安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25年深圳宝安区公租房选房规则如下:
1.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顺序。户籍轮候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 “应保尽保” 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2.确定入围、候补及递补家庭:按照户籍轮候家庭的排位顺序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及递补认租家庭。其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所在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3.按比例确定名单: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 1:2 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 1-274 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 275-548 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549 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特殊家庭包括:
(一)属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或者经本市退役军人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二)经本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残疾人(含一、二、三、四级残疾人)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三)属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四)属消防救援人员或者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五)属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年满十八周岁且可以进行社会安置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六)经本市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六十周岁以上,或者申请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单身居民;
(八)经国家、广东省人民政府或者深圳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九)属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或者深圳市文明市民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十)经总工会认定为深圳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十一)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支出型困难家庭的申请家庭或者单身居民;
(十二)经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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