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是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需要提前预约,携带材料到现场办理,详见正文
2025深圳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指南
时间安排
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6日,每日9:00-12:00、14:00-17:45。
地点: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
咨询电话:0755-82019607(12月21日至26日请拨打0755-88127791)。
预约流程
预约渠道自2025年12月12日17:00开放,需通过以下方式提前预约:
下载“i深圳”APP,选择“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搜索“法律职业资格初审”选择时间。
或通过“i深圳”小程序,路径同上。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段前往。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本人到场,不需提交纸质照片(证书照片由省司法厅统一处理)。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具体包括:
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役军人:除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有效现役军人证件。
学历学位证明:
需提交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证书遗失的,须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
“老人老办法”适用者(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需提交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若学历为非法学专业且学籍/考籍取得时间在2018年4月28日后,需同时提交前置学历(专科)毕业证。
其他特殊情况(如研究生学历为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的非法学专业)也需提交前置学历证明。
“新人新办法”适用者(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二十二条):
需提交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可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
特殊学历: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学历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工作经历证明(如适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作证件)。
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单位人员:需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审查与认定
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及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司法部审核认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者,若重新考试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升级为A类或B类证书,但需交回原C类证书。
证书适用范围及管理事宜,依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规定及《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