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费标准:
收费对象:权利人
收费标准:住宅类 80 元/件,非住宅类 550 元/件。
减免情形:
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收,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收取。
3.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且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
4.保障性住房免收。
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便民服务小贴士
1.建设单位可选择“竣工即交证”服务,详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营商环境专栏《“竣工即交证”申办指引》。
2.申请人通过线下方式集中大批量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同一批次中相同的申请材料无需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同一批次同登记业务类型一次审批办结,申请人可以一次性领取办理结果。
3.己设立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抵押权双方当事人需一并共同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