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间表
准备阶段
2023年4月30日(含)前
2024年学位申请: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办理入口
2023年4月30日(含)前
2024年学位申请: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登记入口
2024年4月30日(含)前
2025年学位申请: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无法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登记入口
2024年4月30日(含)前
2025年学位申请: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办理入口
报名阶段
2024年6月1日上午9:00至6月8日下午5:00
家长进入学位申请入口,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入口
录取阶段
7月24日
因招生工作安排调整,宝安区小一、初一新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延期至7月28日-8月2日
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8日)
7月25日
因招生工作安排调整,宝安区小一、初一新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延期至7月28日-8月2日
公办学校(7月29日)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深户儿童:户籍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材料 非深户儿童:户籍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材料
1.家长网上报名(6月1日—6月8日)。
2.信息初核(6月9日—6月16日)。
3.部门审核(6月17日—6月26日)。
4.家长核对(6月27日—6月29日)。
5.部门复核(6月30日—7月13日)。
6.学位安排与核查(7月14日—7月23日)。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7月24日-7月29日)。
8.新生报到注册(7月31日前,具体日期学校自定)。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