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圳公安局积分入户流程
更新时间:2024-07-03 17:00:06
本文介绍的是2024年深圳公安局启动的纯积分入户,即以购(租)房和社保为积分要求的入户方法,文中介绍了纯积分入户的申请流程。
更新时间:2024-07-03 17:00:06
本文介绍的是2024年深圳公安局启动的纯积分入户,即以购(租)房和社保为积分要求的入户方法,文中介绍了纯积分入户的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深圳公安"公众号进入政府服务页面,也可以点击打开链接进入“深圳公安”公众号政务服务页面,点击“户籍迁入”
实名认证后点击【市外迁入-积分入户】进入在线申请
第二步:点击【在线申请】后,阅读相关办理须知,然后进行实名认证
第三步:接下来选择以自有房产或租赁住房来申报
选择租赁住房的:
以配偶房产积分的:
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4年9月30日18时停止。受理机关自2024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复核及公示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4年12月9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10000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申请平台“公告说明”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
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4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陆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2024年9月30日18时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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