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参保人在广东省内异地或市内具有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生育医疗服务,发生符合国家、广东省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刷医保卡直接结算。未成功直接结算的,可到就医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
2.深圳参保人在广东省外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要先自己支付,然后在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3.深圳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费用,在就诊结算前,携带结婚证到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窗口办理夫妻关系登记,然后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均可直接结算;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先自行支付,3年内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