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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更新时间:2014-07-01 17:05:54

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5218元

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62626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规定,经国家统计局及广东省统计局最终核准并反馈,我市201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626元,同比增长5.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19元,同比增长6.1%。扣除物价因素,2013年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3.3%。


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替换201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这对我们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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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缴费基数7月1日起调整

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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