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材料清单
更新时间:2016-03-10 10:12:16
办理《房屋租赁信息》提供资料(私人)
出租方为私人:
1、社区开具的自建房使用证明(社区证明),或购房合同和付清房款证明。
2、出租房和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港澳台人士则提供港澳通行证
3.房屋编码卡复印件
4.《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复印件
5、房屋租赁信息申请表
6、房屋租赁合同书(住宅)
如有委托人代理办理,需提供:
7、委托证明书原件
8、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多个出租方,需要提供所有出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资料需用A4纸提供,并且合同需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不能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