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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7年“鹏城工匠”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17-09-05 13:39:57

申报说明

深圳开展2017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申报评选,符合《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申报。

“鹏城工匠”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已当选“鹏城工匠”的,不能重复参选。

申报方式

1.个人自主申报

2.企业推荐

3.行业推荐

4.专业人士举荐

申报时间

2017年8月15日-2017年10月20日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登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3.91.45.253/EliteWeb/Login.aspx报名

2.将填写完整和准备齐备的纸质申报材料送至高训大厦1楼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

有任何问题 请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3005

参评条件

凡在深圳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且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可参加“鹏城工匠”评选:

(一)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

(三)获“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能标兵”等称号;

(四)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并由此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五)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

(六)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在深圳市产生重大影响。

当选奖励

1.“鹏城工匠”获得者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人奖励50万元

2.已获“鹏城杰出人才奖”奖金的,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不重复予以奖金奖励。

3.“鹏城工匠”获得者在申请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培训类政府资助项目时,符合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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