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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1年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申报条件

更新时间:2021-01-05 13:49:08

满足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属于本规程第三条中所列机构类型、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并在南山区汇总或部分汇总纳税等条件,可以申请补贴。

申报条件

深圳南山区2021年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属于本规程第三条中所列机构类型;

2.以申报日期为界,在南山区注册经营不满36个月或迁入南山区不满36个月;

3.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并在南山区汇总或部分汇总纳税;

4.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5.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已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的企业不再安排落户资助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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