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宝安区第一批社会存量住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07 22:59:20
宝安区2022第一批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合作社会存量住房的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7日至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正常受理),申请人需在上述受理期间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承租项目管理处。
更新时间:2022-03-07 22:59:20
宝安区2022第一批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合作社会存量住房的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7日至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正常受理),申请人需在上述受理期间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承租项目管理处。
住房租金:市场租金扣减享受租金优惠。
1.市场租金:租金价格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租金优惠(即租金补贴)标准:第1年按照《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长期合作筹集供应人才住房试点工作方案》 (宝保指办〔2020〕1号)规定执行,即以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合作企业房源项目租金评估价的50%作为承租人可享受的优惠额度。之后如有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1)锦胜财富广场B栋宿舍楼, 25.01元/㎡/月
(2)佳逸里公寓(万科星城店),23.63元/㎡/月
(3)佳逸里青年社区流塘店,33.55元/㎡/月
房源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相关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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