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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支持

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 第五条  社保补贴支持

【政策条款】符合条件的辖区中小企业,对有序组织员工恢复经营,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核查2022年3月企业参保人数(以2022年1月缴交社保人数为基准),按每人最高500元给予支持,最高20万元。

【条款说明】

1.按照市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

2.员工社保支持仅限于在福田区缴纳社保的参保人员,且参保人员在企业承担相关的业务,企业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人员等不在支持范围之内,具体以福田社保局数据为准。

3.企业参保人员以2022年1月的数据为基数,核查2022年3月参保人数,分不裁员和少裁员(3%以内)两种情况进行支持。

4.3月份参保人数与1月一致或增长的,即不裁员情况,按3月社保参保人数核算,以500元/人为标准,最高20万元;3月份参保人数与1月相差在3%以内的企业,即少裁员情况,按3月社保参保人数核算,以300元/人为标准,最高15万元。

5.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除《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申报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打印(盖章)

 【受理时间】

本项目自本政策申请指南发布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审核流程】

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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