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指南2022
更新时间:2022-04-06 13:31:41
支持辖区市场主体及各项目条款中规定的具体对象,重点资助福田区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的租户、商户、租住人员以及特殊困难人员等。
申报入口: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
更新时间:2022-04-06 13:31:41
支持辖区市场主体及各项目条款中规定的具体对象,重点资助福田区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的租户、商户、租住人员以及特殊困难人员等。
申报入口: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福府〔2022〕6号)、《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二、支持范围
1.本政策支持辖区市场主体及各项目条款中规定的具体对象,重点资助福田区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的租户、商户、租住人员以及特殊困难人员等。
2.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申报单位。
本政策封控管控区是指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以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等发布的通告为准。
三、支持项目
序号 | 政策 项目 | 项目名称 | 政策条款 |
1 | 第一条 城中村租户商户纾困支持 | 城中村租户租金支持 | 鼓励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下同)业主给居住的租户减免租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对业主实际减免金额予以不超过50%的补贴,区政府在支持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专项政策中,对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上述实际支出予以不超过50%的支持。 |
2 | 城中村商户支持 | 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内受疫情防控影响停止营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出申请,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按停业时长分档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 |
3 | 城中村租住人员困难补贴 | 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内的租住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根据所在区域和封闭时长,按200元/人—800元/人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困难补贴。 | |
4 | 第二条 惠民纾困支持 | 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 | 封控管控区内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及孤儿、孕妇、失独老人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困难资助。 |
5 | 失业人员困难补贴 | 封控管控区企业缴交社保的人员,在2022年3月至5月期间,因疫情影响造成失业、停缴社保并符合申领条件的,经辖区街道审核后,按不低于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困难补贴。 | |
6 | 困难家庭临时救助 | 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家庭,根据有关规定最高按18个月低保标准/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每个家庭救助额度累计不超过24个月低保标准。 | |
7 | 确诊职工帮扶支持 | 辖区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会会员职工提出申请,及时报送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协助申请关爱帮扶金。 | |
8 | 第三条 租金减免支持 |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金减免 | 在执行《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免除3月份租金,减半收取4月份租金的基础上,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再免除2个月租金、减半收取2个月租金。民办幼儿园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再免除1个月租金、减半收取1个月租金。 对封控管控区内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经营困难需提前解约退租的,予以免除违约责任。倡导社会物业业主参照执行。 |
9 | 稳企租金支持 | 对封控管控区内租赁社会物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1个月的租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 |
10 | 对封控管控区内租赁社会物业的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按照8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1个月的租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 ||
11 | 第四条就业岗位支持 | 复工复产培训支持 | 封控管控区“四上”企业在2022年6月底前,对所属并参保的员工开展复工复产技能培训并符合申领条件的,按400元/人的标准,对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培训支持。 |
12 | 招聘服务 | 对封控管控区内的下岗待业求职者在2022年6月底前提供线上线下专项公益性招聘服务,优先推荐社会类、政府类及实习类等岗位。 | |
13 | 第五条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支持 |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支持 | 辖区内已缴交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给予2022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 |
14 | 第六条 消费惠民支持 | 消费惠民支持 | 面向市民群众发放总额为1亿元的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在本辖区内商家使用。 |
15 | 第七条生产经营支持 | 生产经营支持 | 建立封控管控区中小企业“白名单”,对其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以及技术合同,按合同类型分别给予合同金额0.3‰—1‰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16 | 第八条防疫消杀服务支持 | 防疫消杀服务支持 | 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快递物流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业项目、农贸市场的消杀服务支出,按条件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
17 | 第九条金融信贷支持 | 续贷服务支持 | 建立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合作机制,对辖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到期的贷款,经合作银行确认予以续贷的,在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给予阶段性担保支持。 |
18 | 融资风险补偿支持 | 建立辖区中小微企业“白名单”,与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建立精准服务、风险共担合作机制。对辖区合作银行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新增短期贷款(展期视同新增)出现融资风险的,给予风险损失金额最高10%、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风险补偿支持。 | |
19 | 第十条心理关爱支持 | 心理关爱支持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每个封控管控区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同时开通心理热线0755—83422376、“阳光姐姐”微信服务号,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营造健康向上、积极阳光的心态。 |
四、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第一条 城中村租户商户纾困支持
(一)城中村租户租金支持
【政策条款】鼓励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下同)业主给居住的租户减免租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对业主实际减免金额予以不超过50%的补贴,区政府在支持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专项政策中,对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上述实际支出予以不超过50%的支持。
【条款说明】
1.本项目适用于承租福田区15个城中村区域内物业(未城市更新过的物业)的住宅租户。
2.本项目用于支持福田区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业主主动给居住的租户减免租金。业主主动减免受疫情影响租户租金后,先由各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按实际减免金额给予业主不超过50%的资金补贴,再由区政府给予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上述实际支出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
3.本项目适用于在原签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对2022年3月—5月期间实际实行的减免租金行为。
4.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一)业主向股份合作公司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福田区 股份合作公司城中村租户租金支持补贴申请表》 | 原件(模板见附件1) | 申请材料需全部提交纸质件 |
2 | 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签章) | |
3 | 租金减免补充协议 | 验原件交复印件(签章) | |
4 | 租金收取或退还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签章) | |
5 | 业主、租户证件及联系方式 | 验原件交复印件(签章) | |
6 | 承诺书 | 原件 |
|
(二)股份合作公司向区集体经济署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稳企惠民纾困资金申请表 | 原件(模板见附件2) |
申请材料需全部提交纸质件 |
2 | 股份合作公司支付业主补贴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福田区城中村租户租金支持——业主、租户花名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签字盖章,模板见附件3) | |
4 | 承诺书 | 原件(盖章)模板见附件4 |
【限制情形】
(1)同一物业同一封控管控时间段只受理一次,如存在减免租金主体不唯一时,需自行协商,由其中一方受委托统一提出项目申报。
(2)已申请或已获得福田区其他租金减免的,不得重复申请。
【受理时间与受理主体】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提出申请,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受理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1)租户:向业主提出申请。
(2)业主:向所在城中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提出申请。
(3)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向区集体经济署提出申请。
【申请及审核流程】租户与业主之间协商减租事宜,业主减免租户租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给予业主实际减免金额不超过50%的补贴→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申请稳企惠民纾困资金→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审核→区集体经济署对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审核资料)→形成资金支持方案报区集体经济署有关会议审议,形成会议纪要后报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公示→公告、拨付支持资金至相关股份合作公司。
【咨询电话】
区集体经济署:82918599,83073603。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二)城中村商户支持
【政策条款】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内受疫情防控影响停止营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出申请,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按停业时长分档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条款说明】
1.申报单位需注册登记在福田区。
2.申报单位实际经营地在我区封控区、管控区内(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围合范围城中村内,在项目申报前已复工复产。
3.支持标准:停业时长8-28天(含)的,支持5000元/商户;停业时长29天(含)以上的,支持1万元/商户。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提出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审核流程】采用简易程序:申报单位扫描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左下角“政策兑现”选择“在线申报”)→(手机)填报法人信息采集表→拍照上传身份证、银行卡、营业执照等材料并签定承诺书→社区审核→街道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公示、公告、拨付资金(主管部门可汇总或分批次出具会议纪要)。审核过程可采取第三方机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对申报信息。
【咨询电话】
区工信局:82918333-2632、2612、2625
园岭街道办事处:82275674
南园街道办事处:83658895
福田街道办事处:83822233
沙头街道办事处:83307565
华富街道办事处:13922886366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83707368
福保街道办事处:82700387
华强北街道办事处:82586337
莲花街道办事处:83089956
梅林街道办事处:83162575、83127608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三)城中村租住人员困难补贴
【政策条款】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内的租住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根据所在区域和封闭时长,按200元/人—800元/人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困难补贴。
【条款说明】
1. 申请人为福田区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内的城中村租住人员。
2. 本政策中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的认定,以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等发布的通告为准。个别小区、楼栋因突发情况由街道、社区实施紧急管控的,可参照执行。
3. 本政策涉及个人或家庭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的,不得享受本政策支持。
4. 城中村租住人员申请困难补贴需纳入本区域人口登记“白名单”,且按规定履行了核酸检测义务。
5. 城中村租住人员因疫情原因无法返回租住房屋,经街道、社区核实属于以下情况后给予困难补贴:
(1)本人为密接、次密接或感染新冠肺炎等被集中隔离的;
(2)因封控管控措施无法返回租住房屋,积极配合政府防疫工作,按规定履行了核酸检测义务的。
6. 因寻亲访友、工作等其他原因被封闭在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出租屋内的,街道、社区核实情况后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并给予困难补贴。
7. 按所在区域和封闭时长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人给予最低200元、最高800元支持。具体如下:
(1)封控区:按封闭时长分三个档次发放,其中:8至14天的,按3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15至28天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29天以上的,按8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按封闭时长分二个档次发放,其中:8至14天的,按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15天以上的,按4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审核流程】城中村封控管控区内的租住人员进入i福田小程序在首页轮播图点击“福田区城中村租住人员困难补贴申请表“填报申请人信息、拍照上传银行卡等材料(或填写纸质“城中村租住人员困难补贴申请表”提交所在社区)→街道社区审核→发放补贴。租住人员通过i福田提交申请并经社区核实,导出的表格也可作为申请凭证(家庭成员较多时用A3纸打印)。
【除外情形】
本项目不受“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最大力度支持”的限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城中村租住人员困难补贴申请表 | 申请人处需签字(模板见附件5) | i福田小程序线上申请或填写纸质《城中村租住人员困难补贴申请表》 |
2 | 申请证明资料(银行卡) | 提供卡号 |
【咨询电话】
园岭街道办25320106 南园街道办83627203 福田街道办83803410
沙头街道办83300549 梅林街道办83103311 华富街道办83257933
香蜜湖街道办83710867 莲花街道办83079083 华强北街道办82586623
福保街道办83834488
区民政局82918289,82918720。
第二条 惠民纾困支持
(一)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
【政策条款】封控管控区内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及孤儿、孕妇、失独老人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困难资助。
【条款说明】
1.申请人:居住在福田区封控管控区内8天及以上的孕妇;居住在福田区封控管控区内8天及以上的我区在册失独老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及孤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申请人需纳入本区域人口登记“白名单”。
2.本政策中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防范区)的认定,以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等发布的通告为准。个别小区、楼栋因突发情况由街道、社区实施紧急管控的,可参照执行。
3.本政策涉及对象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的,不得享受本政策支持。
4.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
5.具有以上多重身份的,仅选择一类申请,不得重复享受。
6.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由慈善资金保障,依申请享受。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申请表 | 原件打印(模板见附件6),正楷字填写,审核单位需盖章 | 序号1材料为基本材料,序号2—6材料根据实际提供。领取人非申请人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2 | 孕妇:医学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3 | 失独老人:福田区在册计生证明或社区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4 | 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福田区在册低保证、低保边缘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5 | 困境儿童及孤儿:福田区在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6 | 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福田区在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审核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由区慈善会给予特殊困难人员慈善关爱资助。
【除外情形】
本项目不受“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最大力度支持”的限制。
【咨询电话】
园岭街道办25320106 南园街道办83627203 福田街道办83803410
沙头街道办83300549 梅林街道办83103311 华富街道办83257933
香蜜湖街道办83710867 莲花街道办83079083 华强北街道办82586623
福保街道办83834488。
区民政局82925854。
(二)失业人员困难补贴
【政策条款】封控管控区企业缴交社保的人员,在2022年3月至5月期间,因疫情影响造成失业、停缴社保并符合申领条件的,经辖区街道审核后,按不低于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困难补贴。
【条款说明】
(1)封控管控区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且注册地位于福田区封控、管控区域内。
(2)申请人停缴社保前工作所在地位于福田区。
(3)申请人在2022年3月至5月期间,因疫情影响造成失业、且连续停缴社保2个月以上(含2个月)。
(4)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失业人员困难补贴申请表 | 本人填写并签名(模板见附件7) | 申请材料需全部提交纸质件 |
2 | 申请人身份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签名) | |
3 | 申请人2022年1月以来缴交社保清单 | 打印(签名) | |
4 | 申请人本人银行账号 | 验原件交复印件(签名) |
【除外情形】
本项目不受“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最大力度支持”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审核流程】申请人停缴社保前所在企业注册地街道办事处现场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单位退件,申报人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再提交)→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街道办事处汇总并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园岭街道25320170 南园街道83658895 福田街道83815971
沙头街道83303633 梅林街道83119233 华富街道23824602
香蜜湖街道83709392 莲花街道83079055 华强北街道82586822
福保街道83830233。
区人力资源局:82918408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三)困难家庭临时救助
【政策条款】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家庭,根据有关规定最高按18个月低保标准/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每个家庭救助额度累计不超过24个月低保标准。
【条款说明】
(1)申请人为福田区户籍或常住居民。
(2)申请人为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家庭。
(3)各街道可特事特办,先行救助,并后续补办申请审批材料。
(4)申请人需按《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及《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配合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及生活状况入户调查。
【除外情形】
本项目不受“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最大力度支持”的限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临时救助申请书 | 交原件(签字加按手印,模板见附件8) | 申请材料需全部提交纸质件 |
2 | 承诺和授权书 | 交原件(签字加按手印,模板见附件9) | |
3 | 广东省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 | 交原件(签字,模板见附件10) | |
4 | 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或有效居住材料)复印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
5 | 疾病诊断证明材料及费用支出单据 | 原件 | |
6 | 申请人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原件(签字) | |
7 | 领取救助金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 交复印件 |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审核流程】申请人根据要求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街道社区材料审查→街道办事处审核(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及生活状况入户调查)→街道社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批→救助金发放。
【咨询电话】
园岭街道办25320106 南园街道办83627203 福田街道办83803410
沙头街道办83300549 梅林街道办83103311 华富街道办83257933
香蜜湖街道办83710867 莲花街道办83079083 华强北街道办82586623
福保街道办83834488
区民政局82918289
(四)确诊职工帮扶支持
【政策条款】辖区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会会员职工提出申请,及时报送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协助申请关爱帮扶金。
【条款说明】
(1)申领对象:已建立基层工会单位的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在职职工。
(2)确诊时间:2021年1月以来
(3)每人限申领一次。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职职工关爱帮扶资金申请表 | 打印填写,逐级工会审核盖章(模板见附件11) | 申请材料需全部提交纸质件 |
2 | 国内确诊职工需提供各定点收治医院确诊病历;国外确诊职工需提供医院确诊病历,并另附由专业翻译公司翻译盖章的全中文病历及营业执照 | 交复印件 | |
3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交复印件 | |
4 | 以申请人本人姓名为账户名的深圳银行卡复印件 | 交复印件 |
附件11:深圳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职职工关爱帮扶资金申请表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提出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审核流程】由职工本人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代表职工提出申请→本单位工会主席签字盖章→街道总工会、工委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福田区总工会按批次汇总→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审批→基金会向帮扶对象发放救助金(采取实名制银行卡发放)
【咨询电话】
深圳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82925718,82925728。
福田区总工会:82918273。
第三条 租金减免支持
(一)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金减免
【政策条款】在执行《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免除3月份租金,减半收取4月份租金的基础上,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再免除2个月租金、减半收取2个月租金。民办幼儿园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再免除1个月租金、减半收取1个月租金。对封控管控区内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经营困难需提前解约退租的,予以免除违约责任。倡导社会物业业主参照执行。
【条款说明】
1.本项目仅适用于承租区政府物业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办幼儿园并已结清2022年2月份前(含本月)租金。
2.符合“小微企业”标准,标准见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区政府物业租金减免申请书(按模板填写) | 原件打印(盖章,模板见附件12) | 申请材料需全部提交纸质版 |
2 | 申请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2021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申报主表 | 复印件(盖章) | 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
4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民办幼儿园提供 |
【限制情形】
用于转租但不给予实际租用经营者相应租金减免的,本政策条款不予支持。
【受理时间】
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
【审核流程】承租区政府物业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办幼儿园向区物业中心提出申请,区物业中心接收整理申请材料,对符合政策支持的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定,签订租金减免协议进行租金减免。
【咨询电话】
区物业中心:83871232
(二)稳企租金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条款】对封控管控区内租赁社会物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1个月的租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条款说明】
(1)申请企业需为注册地在福田区且处于证书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办公地位于福田区封控管控区。
(3)申请企业的实际办公地应为合法租赁的社会物业,且租赁合同签约主体为该企业,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不在免租期内,且该合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
(4)如实际租金标准少于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按实际租金给予支持。
(5)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幸福福田或福田政府在线截图)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 打印(盖章)/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7 | 由企业办公地址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出具的企业所处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有关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模板详见附件13) | 原件(盖章) | |
8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2021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公章) | |
9 | 区科技创新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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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情形】申报企业、企业所在的物业或楼宇已申请或已获得福田区其他疫情租金减免的,不得重复申请。
【除外情形】本项目不受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限制,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审核流程】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科创局:82918756。
(三)稳企租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
【政策条款】对封控管控区内租赁社会物业的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按照8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1个月的租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条款说明】
1.申请对象为纳入福田区统计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
2.企业申请的租赁物业地址位于福田辖区,且租赁合同签订日期起始日期需在政策发布之前,属于上期合同续签的,2份合同租赁期限应连贯,其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和租赁起始日期可按照前一份合同认定。
3.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办公地位于福田区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界定根据有关文件划定。
4.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租赁费用发票或企业银行租赁支出流水清单 | 验原件交复印件(企业盖章,流水清单还需银行盖章) | |
6 | 由企业办公地址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出具的企业所处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有关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模板详见附件13) | 原件(盖章) | |
7 | 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公告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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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情形】
已申请或已获得福田区同类政策的其他租金减免的,不得重复申请。
【除外情形】本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审核流程】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工信局:82918333-2005。
第四条 就业岗位支持
(一)复工复产技能培训支持
【政策条款】封控管控区“四上”企业在2022年6月底前,对所属并参保的员工开展复工复产技能培训并符合申领条件的,按400元/人的标准,对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培训支持。
【条款说明】
企业申请的条件如下:
(1)注册登记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四上”企业,解除封控管控(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后开展复工复产满一个月并正常经营。封控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的认定,以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为准。
(2)复工复产技能培训:企业结合复工复产需要,通过以工作代替训练的方式帮助本企业在福田区缴交社会保险,且用工地在福田区的在职并参与复工复产的员工(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员工)适应岗位需求提升就业能力。
(3)企业根据申请当月的参保职工人数,符合本规定的,按照每人400元的标准申请,每家企业申请的一次性培训支持上限为10万元。
(4)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5)符合条件的企业仅限申请一次。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提供申请前两个月(含当月)单位员工正常缴交社保的明细清单。 | 复印件(盖章) | |
5 | 开户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复印件(盖章) | |
6 | 由企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所处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有关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 原件(盖章,模板见附件14) |
【限制情形】
申报之日前,企业存在欠薪情况的不纳入申请范围。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4月11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审核流程】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审核→报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人力资源局:82918165
(二)专项公益性招聘服务
【政策条款】对封控管控区内的下岗待业求职者在2022年6月底前提供线上线下专项公益性招聘服务,优先推荐社会类、政府类及实习类等岗位。
【服务对象】在2022年4月至6月期间,辖区封控管控区之内的下岗待业求职者。
【服务方式】
线上公益性招聘服务:联合专业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各类线上网络招聘;
线下公益性招聘服务:视疫情情况与辖区各街道联合开展各类线下招聘会。
【服务指南】
1.扫二维码参与(社会类):
2、关注“鸿博人力资源”、“智联招聘深圳站”公众号(政府类)。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局:83456517
第五条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支持
【政策条款】辖区内已缴交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给予2022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的企业工会组织关系在福田辖区。
(2)2022年小微企业的认定以2021年数据为依据,按照《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标准,对小微企业进行审核认定
(3)政策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所指时间为工会经费所属期),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至其工会账户,在政策时限内缴交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待完成建会、开设工会账户后,将经费返还至工会账户。
(4)本项目以市总工会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申请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 | 一式两份交原件(盖章,模板见附件15) |
申请材料需全部提交纸质件
|
2 |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一式两份交复印件(盖章) | |
3 | 2021年度深圳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 一式两份(社保局网站打印盖章) | |
4 | 2021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一式两份交复印件(盖章) | |
5 | 小微企业名录询结果的基本信息界面 | 一式两份(盖章)(网址为:http://xwqy.gsxt.gov.cn) | |
6 | 其他证明行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相关资料 | 一式两份 (盖企业公章)如有则提供 |
|
【限制情形】每一申请批次集中受理一次,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小微企业工会在政策实施期内,每半年集中申请一次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按工会隶属关系向所属街道总工会提交申请资料,各申请批次时间安排如下:
1、2022上半年度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批次: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
2、2022年下半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批次: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审核流程】小微企业工会提交申请材料后,由所属街道总工会汇总申请材料到区总工会初审,区总工会初审后上报市总工会集中审核并按程序返还至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咨询电话】
园岭街道总工会:25320121 南园街道总工会:83633527 福田街道总工会:83816039
沙头街道总工会:83304882 梅林街道总工会:83112538 华富街道总工会:83247393
香蜜湖街道总工会:83709429 莲花街道总工会:83079020 华强北街道总工会:82586820
福保街道总工会:82773450
福田区总工会:82918789
第六条 消费惠民支持
【政策条款】面向市民群众发放总额为1亿元的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在本辖区内商家使用。
【条款说明】
1.将于近期启动汽车消费补贴,金额共计5000万元。
2.将视疫情形势的变化,及时启动促销费活动,面向全市居民投放5000万元消费券。
3.以上活动具体时间及形式另行公告,请关注福田政府在线、幸福福田微信公众号、i福田小程序等。
【咨询电话】
区工信局:82918333-2632、2612、2625
第七条 生产经营支持
【政策条款】建立封控管控区中小企业“白名单”,对其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以及技术合同,按合同类型分别给予合同金额0.3‰—1‰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条款说明】
(1)经相关部门备案,在福田区疫情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内的中小企业,对其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以及技术合同,按合同类型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2)其中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补助合同金额的0.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补助合同金额的0.5‰,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补助合同金额的1‰。
(3)该项目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按政府实际批准的预算规模实行总额控制。如企业在2022年5月前某个月份累计可申请补助金额已达10万元,即可提交申请,以便及早获得补贴。
(4)2022年5月5日起可申请2022年3月合同费用补贴,2022年6月5日起可申请2022年3-4月合同费用补贴,依此类推。
(5)申请表中“合同金额”按合同种类汇总后填报,每家企业最终只有一份申请表。如在2022年5月25日完成申报后,在2022年5月底前又签订了新的合同,则撤销原申请表,按新的累计数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料名称一致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2022年3-5月(所属期)印花税完税证明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2022年3-5月期间申请单位签订合同汇总清单 | 合同汇总清单格式见附件16,需同时上传EXCEL电子表及盖章扫描件。 | |
6 | 税务部门盖章的2022年2月、上月(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表左“上月”按提交申请日期起算,例如5月25日提交申请,需提供所属期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2022年5月5日起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
【审核流程】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系统自动预审(主管部门向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提供税务部门税收数据,对不在“白名单”内、所填报合同金额与税务部门数据不匹配的,系统自动退件,并指出退件原因)→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主管部门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区财政局:82918405。
第八条 防疫消杀服务支持
【政策条款】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快递物流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业项目、农贸市场的消杀服务支出,按条件分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一)交通运输业企业防疫消杀服务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的公交、客运企业、客运站、汽车维修企业须是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管辖企业且注册登记在福田区。
(2)按照市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做好维修店(车间)、场站和车辆消杀,加快推进复工复产,且恢复正常经营的企业。
(3)公交、客运企业按照公司名下每车不超过500元,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4)客运站按照站级,从一、二、三级至便捷站分别给予10万、8万、6万、4万的一次性支持。
(5)汽车维修按照深爱车上传量作业满200单以上(且能每天每周上传更新作业数据),从维修工单上传量和每天每周上传更新作业数据分别给予每家企业3万到10万的一次性支持。
(6)申报企业车辆行驶证注册时间截止2022年3月31日,由我局根据深圳市公共交通应用平台和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后台审核。
(7)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料名称一致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每页盖章、上传扫描件)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公交、客运企业提供车辆一览表(附件17)(包括公司名称、车牌号、使用性质、行驶证发证日期、车辆识别代号); 汽车维修企业在福田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管系统深爱车维修工单上传证明 | 原件(盖章),汽车维修(上传系统作业量证明截图) | |
5 | 客运企业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站提供站级证明,汽车维修提供机动车维修绿经营备案或许可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汽车维修(上传扫描件) |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审核流程】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主管部门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83273680(公交、客运、客运站咨询电话)、83709936(维修)。
(二)物业服务企业防疫消杀服务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单位是为福田区的住宅类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按要求提供防疫消杀服务,依法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
(2)根据在管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予以1万-10万元/项目不等的分档补助。
分档标准:根据在管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予以分档补助。
1.对于项目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按照1万元/项目予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金。
2.对于项目面积在2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不含本数)的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按照1.5万元/项目予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金。
3.对于项目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本数)-50万平方米(不含本数)的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按照2万元/项目予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金。
4.对于项目面积在50万平方米(含本数)-80万平方米(不含本数)的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按照5万元/项目予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金。
5.对于项目面积在8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按照10万元/项目予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补助金。
(3)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盖章) | |
4 | 所有在管物业项目的防疫消杀管理制度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5 | 所有在管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无合同则提供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在管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6 | 项目建筑面积认定材料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中物业项目建筑面积等数据证明,如无异议,截图盖章作为证明材料。 如上述系统内的项目建筑面积有异议,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如无,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提供物业服务合同;若存在上述材料缺失,最终补贴面积以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核准数为准,需提供社区核准的面积说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限制情形】
(1)同一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只受理一次,由申请企业统计填报所有福田区在管物业项目,如同一物业项目存在不同物业管理单位的,需自行协商,由其中一方受委托统一提出申报。
(2)已申请福田区物业服务企业防疫消杀服务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除外情形】本项目防疫消杀服务资金补助支持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受注册地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限制。本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
【审核流程】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住房建设局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主管部门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住房建设局:23942744,82918434,82918333-2735,82918182。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三)农贸市场防疫消杀服务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单位是为福田区25个农贸(批)市场。
(2)补贴依据:根据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中,街道办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审计报告中的审计面积,予以每个农贸(批)市场不超过10万元的分档补助。若无升级改造审计报告,则按照第3档标准计算。
(3)补贴标准:第1档: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补助10万元;
第2档:面积3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补助8万元;
第3档: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补助6万元。
(4)本项目受财政预算资金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盖章) | 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每页盖章、上传扫描件) |
【受理时间】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
【审核流程】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83630329,83456179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第九条 金融信贷支持
(一)续贷服务支持
【政策条款】
建立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合作机制,对辖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到期的贷款,经合作银行确认予以续贷的,在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给予阶段性担保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单位为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且经福田区金融工作局备案的融资担保公司。
2.申请单位应与辖区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对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内到期、且低于3000万元的辖区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申请单位根据合作银行出具的确认续贷批复函,免费提供阶段性担保服务。
3.对于申请单位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签订担保合同产生的代偿金额,给予全额补贴支持。
4.被担保主体应为在福田辖区依法登记注册且成立1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所属产业不属于“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
5.本项目受财政预算总额限制。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 (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 (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 (盖章) | |
4 | 合作银行原贷款合同。 | 复印件 (盖章) | |
5 | 合作银行出具的确认续贷批复函。 | 复印件 (盖章) | |
6 | 融资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的合作协议。 | 复印件 (盖章) | |
7 | 融资担保合同及被担保主体营业执照。 | 复印件 (盖章) | |
8 | 担保出险相关证明材料(含续贷合同、合作银行赔付申请材料、实际赔付资金流水等)。 | 复印件 (盖章) | |
9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原件/复印件 (盖章) |
【受理时限】
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审核流程】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金融局:82918333-0736
深圳市福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36676585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二)融资风险补偿支持。
【政策条款】
建立辖区中小微企业“白名单”,与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建立精准服务、风险共担合作机制。对辖区合作银行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新增短期贷款(展期视同新增)出现融资风险的,给予风险损失金额最高10%、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补偿支持。
【条款说明】
1.申请单位为注册登记、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与福田区金融工作局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含市一级分支机构)。
2.对申请单位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增(展期视同新增)期限1年(含)内、总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出现融资风险的,根据已认定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融资风险补偿支持。
3.不良贷款指银行内部五级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型的贷款,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4. 借款企业需为在福田区依法登记注册且成立1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所属产业不属于“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
5.借款企业在申请单位获得的首笔贷款,或以纯信用、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和存货抵(质)押等方式获得的贷款为A类贷款,可按照不良贷款本金余额的10%给予风险补偿。其他类型贷款,可按照不良贷款本金余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
6.已获得保险公司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或纳入财政再担保的贷款不再享受本政策支持。
7.本政策可与市级政策叠加享受。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申请表。 | 在系统填写,在线打印 (盖章) | 除《深圳市福田区稳企惠民纾困“十条”政策 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 (盖章) | |
3 | 申请单位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 打印 (盖章) | |
4 | 不良贷款明细清单(见模板) | 打印 (盖章) | |
5 | 不良贷款明细清单内企业的贷款合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放款通知书、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等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企业材料按照清单顺序装订 (盖章) | |
6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原件/复印件 (盖章) |
【除外情形】
本项目受财政预算总额限制。
【受理时限】
本项目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在线填写和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审核流程】采用常规程序:申报单位按要求先网上提交材料→区行业主管部门网上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退件,申报单位重新补充完善材料后上传)→报部门专责小组会议或相关办公会议审定→报区投推和企服中心核查、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及网上预审通过的全部电子材料(形成一套纸质材料加盖章),按短信通知提交到指定地点→公告、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
区金融局:82918333-0736
区投推和企服中心:82925718,82925728。
第十条 心理关爱支持
【条款说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每个封控管控区配备专职心理咨询师,同时开通心理热线0755—83422376、“阳光姐姐”微信服务号,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营造健康向上、积极阳光的心态。
五、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按各项目条款中规定要求完成材料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规范流程审核申报材料并提出具体支持资金或提供具体服务行动。审核流程包括简易程序、常规程序、其他项目规定的流程。
2.公示、公告、拨付。项目条款中明确区投推和企服中心配合的事务,由区投推和企服中心负责在福田政府在线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投推和企服中心组织公告,核查注册和统计关系、收集拨款票据和材料;公示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主管部门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申报单位。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由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并予以公告。其他项目按条款规定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在应用简易程序完成资金支持后,如出现申报主体违反承诺或规定应当退回资金的,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追回资金。
4.归档。各部门负责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申请政策支持的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符合知识产权合规性要求,且不存在下列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严重危害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2.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者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者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3.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判或者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是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的。
4.拒绝、逃避兵役等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的。
(二)获得政策支持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应遵循有关监督管理要求,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在申报、执行受支持项目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书面承诺或监管协议,隐瞒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的,应追回支持产业资金;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具体按照《福田区受产业政策支持企业监督管理制度》执行。
(五)各相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运行管理及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渎职失职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政策申请指南项目如因疫情影响作相应调整的,以最新发布的申请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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