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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田区公租房选房签约指南

更新时间:2022-11-28 19:09:43

现将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签约流程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年福田区公租房选房签约指南

选房签约指南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按照核查结果,本次最终合格选房家庭14610户。现根据《配租通告》规定,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选房家庭和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合格选房家庭中,排名1~1000位的1000户为入围选房家庭,排名1001~2000位的1000户为候补入围选房家庭,排名在2001位及以后的为递补选房家庭。具体名单及排位点此前往查看。

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上述各序位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在其所属序位中享有优先选房权。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签约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通过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或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服务平台网站进行线上选房。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房源选完即止。

线上选房签约操作流程指引详见:

2022年福田区公租房线上选房签约操作流程指引(手机端)

2022年福田区公租房线上选房签约操作流程指引(网页端)

2022年福田区公租房房源户型图

(二)选房签约安排

1.第一批选房家庭:选房名单为入围选房家庭第1名~第1000名,候补入围家庭第1001名~第2000名;

正式选房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上午8:30至12月20日下午16:50(含周六、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2022年福田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选房排期表》

2.第二批选房家庭:选房名单及选房时间将根据第一批选房情况另行通知。

(三)授权委托

主申请人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进行选房签约委托书(点此查看),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进行选房签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选房签约,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如需进行委托,请选房家庭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至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

递交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起租时间

汇裕名都花园项目起租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房源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缴交自起租时间起算。

三、重要提示

(一)请选房家庭仔细核查本家庭选房排位,并对照《2022年福田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选房排期表》,认真核对选房时间及选房场次。仔细阅读《2022年福田区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

(二)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00,建议选房家庭在正式选房前24小时进入选房系统进行房屋预选,正式选房场次前15分钟登录选房系统,并按时参与正式选房。未在正式选房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可申请一次当天场次补选;选房家庭未在当天选房时间(含补选)完成选房及签约的,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选房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完成选房;

2.完成线上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缴纳押金。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交轮候申请。

(四)在正选场次中,认租家庭成功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18点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短信通知及系统提示的签约结束时间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各类配租面积标准对应户型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配租面积标准对应户型选房结束。如认租家庭已选定该配租面积标准对应户型的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时间结束前完成签约及缴交押金,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有效的,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七)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不能进行选房签约,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九)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结束后),一经发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请各认租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按时参加选房签约等活动,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

(十一)选房人为长者或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无法自行完成线上选房操作且未办理选房授权委托的,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教学或协助完成选房,请有需要的申请人提前联系。

(十二)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线上选房业务咨询:0755-83818559、0755-8254539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福田公租房】可获福田公租房本批次选房名单及排位、线上选房操作流程、选房时间、房源户型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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