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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4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预征集通知

更新时间:2023-08-23 10:29:37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工信局拟于2024年度财政扶持专项中新设智能传感器扶持计划。为做好2024年度预算管理,深圳市工信局拟先行开展项目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工信局拟于2024年度财政扶持专项中新设智能传感器扶持计划。为做好2024年度预算管理,深圳市工信局拟先行开展项目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本年度拟开设2个扶持方向:

(一)标准认证补贴项目:支持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开展包括但不限于AEC-Q100(IC)、101(分立器件)、102(光电分立器件)、103(传感器)、104(多芯片组件)、200(被动组件)可靠度标准,ISO/TS 16949、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

(二)上下游联合攻关奖励项目:鼓励传感器应用企业结合自身需要,联合研发企业,共同研发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认证补贴项目

1.企业于2021-2023年已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ISO/TS 16949、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或其产品已经通过AEC-Q100(IC)、101(分立器件)、102(光电分立器件)、103(传感器)、104(多芯片组件)、200(被动组件)等可靠度标准认证。

2.企业2022年智能传感器产品营收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智能传感器业务营收占公司总营收比重达30%以上。

(二)上下游联合攻关项目

1.项目所涉及的智能传感器芯片(含SoC、SiP等形态的芯片)或模组应由申报单位和其联合申报方共同研发,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完成设计或生产。

2.申报主体或其联合申报方应拥有申报产品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3.申报主体与其联合申报方应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关系,其中一方应为项目产品的应用方,且双方之间在2022年内针对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实际采购/销售额应大于4000万元(以销售方回款金额为准)。

4.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开发周期时间应于2020-2022年。

三、征集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填写本通知附件的表格,于8月23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yupf@gxj.sz.gov.cn。

四、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仅用于项目正式开放受理前的前期调研工作,不代表企业已完成项目申报,正式开放受理时的各项要求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附件:1.项目预征集信息采集表(标准认证补贴项目)

2.项目预征集信息采集表(上下游联合攻关项目)

附件:附件1-2下载.zip

(联系电话:88101602)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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