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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认房不认贷政策

更新时间:2024-02-07 19:21:44

深圳“认房不认贷”政策2023年8月31日起实施!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认房不认贷”政策

深圳“认房不认贷”政策2023年8月31日起实施!

政策内容:

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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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房

5年(含)以下2.6%

5年以上3.1%

第二套房

5年(含)以下3.025%

5年以上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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