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珈誉时尚花园共有产权房以后怎么转让
更新时间:2024-12-02 11:41:13
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申请将所持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转让给同样符合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的对象,转让双方达成转让意向后,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转让申请。
更新时间:2024-12-02 11:41:13
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申请将所持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转让给同样符合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的对象,转让双方达成转让意向后,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转让申请。
宝安珈誉时尚花园共有产权房以后怎么转让?
答: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申请将所持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转让给同样符合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转让双方达成转让意向后,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转让申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转让双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转让双方通过指定方式签订转让合同,并提交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转让双方按规定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缴纳相关税费。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508室),咨询电话:0755-85901627。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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