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小一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点击查阅:2014年深圳小学学位申请指南

龙岗区小一学位申请温馨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段内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深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学校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3、错过学位申请时间且符合条件的我区户籍学生或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要求来我区就读的,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由政府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就读,我区将先安排在未完成招生计划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没有空余公办学位的将统筹安排在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就读。

  4、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引起审核不合格、没有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

  5、如果在学位紧张的学区租房,并以租房材料申请该学区学校第一志愿学位的,可能出现因租赁登记备案时间过于接近申请时间,学区积分较低,造成第一志愿学校未录取,未能在学区安排学位的风险。如果选择学位紧张的学校作为第二、三、四志愿学校的,也有可能出现不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风险。请家长留意学校的学位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慎重填报志愿。具体可向申请学位的学校咨询。

  6、被教育行政部门录取安排民办学位,且家长向民办学校确认就读的,可直接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民办学校不收取学杂费 (补贴标准低于学校收费标准的,可收取差额部分)。

  7、家长网上填报的《龙岗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打印并确认,家长自行提供的无效。请家长记住网上预报名保存后的学位申请流水号,以便学位申请时核对。

  8、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根据《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见基础教育科网站“政策法规”栏目)要求,经六月份到指定点(电话:28540319)评估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我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地址: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报名。

  9、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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