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详细说明)
深圳市2024年7月起的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规定如何?具体的变化深圳本地宝马上分享给大家!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未发布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通知,但是根据深圳市政府在线平台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网友的答复可知:
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按规定调整缴存基数。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3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沿用当前缴存基数,即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即:缴费基数上限:14553×3=43659元
缴费基数下限:2360元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单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政策来源: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s://www.sz.gov.cn/hdjlpt/detail?pid=2948284
深圳市统计局https://tjj.sz.gov.cn/zwgk/zfxxgkml/tjsj/tjgb/content/post_1139882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aodongguanxi_/fwyd/202407/t20240705_521646.html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https://zjj.sz.gov.cn/ztfw/zfgjj/zcfg/content/post_9822157.html下列内容为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通知,待官方发布2024年调整通知后进行更新。
1.单位职工缴存基数调整
自2023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41190元(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3730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360元。2023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在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内,仍沿用当前缴存基数。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调整
自2023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41190元(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3730元×3倍)。
1.单位缴存比例调整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3.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执行期限: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1、2023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2、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23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入口/账户余额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入口、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