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购买住房)
【导语】购买住房提取指,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职工及其家庭成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办事易编辑将公积金购买住房提取的条件、额度、流程汇总在了这篇文章,请放心查看。
基本条件
1、申请人在深圳有缴存住房公积金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提取次数及额度
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
一、基本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现场领取)
4、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如无配偶可不提供)
二、购买深圳市二手房的还需提供
1、房产证
2、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
三、购买深圳市一手预售房的还需提供
1、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
注:购房合同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四、购买深圳市一手现售房的还需提供
1、房产证
2、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
五、购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的还需提供
1、房产证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
2、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或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注:若专用收据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的查档印章或者原售房单位印章;若购房合同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一下材料之一
委托他人的需身份证,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委托配偶的需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预约(深圳公积金租房网上预约提取流程)
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预约2、受理
再前往申请人自行选定七家归集银行任一家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现场办结;
3、领取结果
申请人现场领取业务回单,办事人员会告知申请人公积金到账时间
注意事项
深圳市内的建设银行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均可办理该业务,申请人在预约的时候可以看到银行的地理位置。
1、贷款银行印章指银行业务专用章(贷款专用章、消费信贷专用章、会计业务专用章、个人业务专用章等)或银行公章
2、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3、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入口、预约流程、提取指南及提取资格自测入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