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如何计算(深圳)
养老金计算公式细分——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公式化表达为#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缴费基数的1%=个人缴费人员按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的1%。
(引自条例第十一条)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公式化表达为#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滞纳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合法运营收益+其他收入
(引自条例第九条)
按:也就是说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是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一部分。
养老金计算公式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关系: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得重复享受。(引自条例第十八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公式化表达#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法运营收益+其他收入
(引自条例第八条)
#基本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关系公式化表达#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内容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内容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法运营收益+其他收入
按:也就是说参保人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只是其领取的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之一。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两种缴费人群
1、在职人群
在职人员: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十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引自条例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引自条例第十一条)
#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式化表达#
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工资8%+单位缴费基数13%
#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明细#
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职工缴费基数1%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
2.个人缴费人员(非在职)
个人缴费人员(即俗称的自己交):个人缴费人员按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百分之十三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引自条例第十一条)
#个人缴费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式化表达#
个人缴费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21%=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8%+13%)=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附:个人缴费人员养老保险明细#
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