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营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方式

帮助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扶持优质中小企业专项实施方案》,小编为大家收集到资金申报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深圳市民营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申报条件

深圳市民营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申报流程

深圳市民营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方式

深圳市民营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申报指南
支持方式

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集团)及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担保集团),采用委托贷款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

原则上对单个申请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利率在平稳基金原债权支持利率的最高限额基础上给予七折优惠。

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中型、小型企业标准的中小企业。

(二)注册地、经营主体或核心业务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2年以上(含2年)。

(三)主营业务清晰稳定、符合国家及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有较好发展前景。

(四)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主营业务稳定,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但营业收入实现增长;适当放宽对本次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方面的限制。

深圳市民营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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