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始建于1984年,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26年6月,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集团招聘公告详见正文。
【省一级】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集团)招聘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始建于1984年,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23年8月挂牌成立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集团),为宝安区教育局直属的公办非一体法人的办学联合体,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为核心园,协同假日名居幼儿园、金成时代幼儿园、第五大道幼儿园、兰乔幼儿园、幸福海岸幼儿园、阅臻府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海滨幼儿园(总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和郡府幼儿园(分园)
深圳市新安海滨幼儿园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为深圳市一级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亦是宝安区学前教育第二创优联盟成员园。园所一园两址,分设总园与分园,实施一体化统筹管理,服务周边片区居民,有效保障辖区适龄幼儿就近入读的普惠民生需求。幼儿园始终坚守教育初心,秉持“回归童心 乐享成长”的办园理念,借力联盟牵头园成熟的办学体系与优质教研赋能,以强带新、抱团共进,稳步推进办园标准化、精细化建设,用心打造家门口均衡、普惠的高质量现代化优质公办园。
一、 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4.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1. 班主任
(1) 年龄40周岁以下;
(2)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3)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 配班教师
(1) 年龄40周岁以下;
(2)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 专任教师(美术)
(1) 年龄40周岁以下;
(2) 美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 保育员
(1) 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保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 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5. 保健员
(1) 年龄40周岁以下;
(2) 持有托儿所、幼儿园保健人员上岗培训证;
(3) 本科学历,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有2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6. 信息管理员
(1) 年龄35周岁以下;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有较好的摄影、摄像水平及图片、音像处理技术;
(4) 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能配合做好公众号运营及宣传工作;
(5) 持有教师资格证、熟练电脑日常检修、设备维护技能者优先。
7. 文员
(1) 年龄35周岁以下;
(2) 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类专业优先;
(3) 熟悉办公室系统,能熟练操作各类应用软件;
(4) 有教育类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写作功底,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 有机关事业单位经验或持教师资格证优先。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团队合作意识强,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真细致。
8. 厨师
(1) 年龄45周岁以下;
(2)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 持有厨师上岗证、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 熟悉幼儿园食堂工作流程,能熟练制作各种餐食、菜品、面点,有1年以上公办园或集体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5)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
9. 面点师
(1) 年龄45周岁以下;
(2)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 持有厨师(面点师)上岗证、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 熟悉幼儿园食堂工作流程,能熟练制作各种主食及中式、西式点心,有1年以上公办园或集体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5)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
10. 厨工
(1) 年龄45周岁以下;
(2) 初中及以上学历;
(3) 持有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队合作意识强,有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有犯罪记录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学前教育的情形;
6.存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幼儿园辞退的情况;
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 面试地点及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五、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按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906648415@qq.com,邮件主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1)应聘报名表(附件1),填写并在落款处手写签名后,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3)。
附件下载↓
3.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择优确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2.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1.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3.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我招聘园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聘用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宝安区机关幼儿园集团内各幼儿园、新安海滨幼儿园(含分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0755-23599041。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集团)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