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和《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宽民间投资空间,促进我市公园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公园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园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运营水平,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等文件,起草了《深圳市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2),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8月11日18:00前,通过以下五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cgj.sz.gov.cn/)“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在线反馈意见。
二、通过“深圳城管”微信公众号“互动-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在线反馈意见。
三、通过“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政务服务-意见征集”。
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gzfwb@cgj.sz.gov.cn。
五、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211室(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园特许经营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