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2026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导语 2026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佐证材料共14项,须按顺序逐份扫描为单独PDF,打包压缩后上传至培育平台“附件-其他材料”。

  2026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2026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已启动,申报或复核企业需按照佐证材料清单顺序,将每份材料扫描为一个单独的PDF文件,以文件压缩包方式上传至培育平台“附件-其他材料”中。以下为14项佐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佐证材料清单

  1. 申请书盖章扫描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盖章扫描件,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在封面及“真实性声明”处按照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

  2.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如企业存在被收购、合并等情形,需提供主营业务变化情况说明,以综合判断从事细分市场年限。

  3. 社保缴纳证明。 2025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社保缴费人数;如企业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申报,需将合并范围内的相关企业人数一并纳入从业人数进行统计,并提供所有相关企业的2025年12月份的社保缴费人数证明。

  4. 统计年报基本情况表。 企业2025年统计年报一套表中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四上企业”提供。

  5. 股权融资证明材料。 2025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需提供2024年及2025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融资协议、2024及2025年银行到账凭证、单笔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

  6. 财务审计报告。 2023、2024、2025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并赋码,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如未体现则需补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说明;研发费用以审计报告利润表数据为准。

  7. Ⅰ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填写附件2《Ⅰ类知识产权情况表》,提供相关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证书。

  8. 科学技术奖励证明(如有)。 2023年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证明材料。

  9. 研发机构证明(如有)。 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10. 标准制修订证明(如有)。 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证明材料。

  1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

  12. 产品认证证明(如有)。 产品获得权威机构认证证明材料。

  13. 自主申报承诺书。 参照附件3模板提供。

  14. 联系人社保证明。 申请书中企业联系人2026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企业名称和联系人姓名。

  二、PDF扫描与压缩包上传要求

  申报或复核企业需按照佐证材料清单顺序,将每份材料扫描为一个单独的PDF文件,以文件压缩包方式上传至培育平台“附件-其他材料”中。

  企业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提交申报或复核申请,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并上传所有佐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由企业负责。 企业需自主申报,在申报工作中提高对不良中介的防范意识,并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在申报或复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申报或复核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 申请书数据须与系统一致。 申请书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封面及“真实性声明”处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3. 审计报告须赋码。 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并赋码,未体现主营业务收入数据的须补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情况说明。

  4. 申报时间。 2026年9月20日—10月20日,请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或复核申请提交。

  5. 各区初审推荐。 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相关部门对企业申请书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及实地核查,于2026年11月1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推荐。

  6. 附件下载。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docx

  附表2:I类知识产权情况表(模板).xlsx

  附件3:自主申报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4:各区申报咨询电话.docx

  2026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及复核信息汇总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