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电动自行车限行通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9月30日有效,原有规定与通告不一致的以通告为准。
深圳电动自行车限行政策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本轮电动自行车限行政策执行一年,起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和2027年9月30日。施行期间,其他规定与此不一致的统一以本通告为准。
一、有效期: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本通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有效,限行区域仍按一级限行区、二级限行区、三级限行区三级划分。
通告全文及附件限行区域可在官方通告页面查看:查看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区域。
二、原有规定与通告不一致的以通告为准
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即自2026年10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管理以本轮通告及其附件划定的限行区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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