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APEC会议期间,每日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道路通行(含高速公路)。
2026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APEC会议期间,每日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道路通行(含高速公路)。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APEC会议期间,我市将对“非粤B”小车、货车实施分时分区限行,如需了解临时限行完整措施内容,可点击查看2026深圳APEC临时限行政策(小车+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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