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需要补交超龄养老保险费?

1.  超龄养老保险费由调入单位补交

  来信 林先生于2004年7月份经人事局调入深圳某企业,调入时已经49岁了,中级技术职称,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这种情况需补交超龄养老保险费吗?如果需要,那么这费用是由本人负担呢?还是单位与个人各负担一半呢?

  回复 你好,林先生这种情况需补交超龄养老保费。超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负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关于调入我市的员工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问题的规定》(深府200356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调入我市的干部,不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不符合以下条件的,由调入单位按超龄年限补交超龄养老保险费。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其专业适于本市企事业单位并能发挥其特长,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学历,且是本市急需的技能型专业或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本市急需的特殊才能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夫妻分居以配偶身份调入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  问:您好,我想求助一下:

1.今年39岁,办理调干入户,如果已经在深圳交纳了三年的社保,那么是不是只按一年的超龄计算超龄社保?

  2.现在取消了干部和工人的差别,那如果有两个劳动局发的高级资格证书,今年39岁用不用交超龄社保?

 回复:您好!超过市政府规定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补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标准如下:2001年2月1日后超龄调入本市的员工,超龄费计算公式:调入深圳时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超龄年限×(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计算公式:调入时实际年龄-市政府规定时与调入者身份相对应的年龄界限年龄年限1、干部身份:专家,55周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0周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5周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特殊人才,45周岁;大专学历,35周岁。

  2、工人身份:一般职工,35周岁;高级职业资格,40周岁;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

  3、夫妻分居、随军家属:干部身份,50周岁;工人身份,45周岁。

  4、投资纳税人:45周岁。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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