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问:你好!本人系深户、所在企业有为本人交住房公积金但没有自有房产,本人现在欲离开深圳,同时打算也把户口迁出,那么凭相关证明,本人可以领取社保卡帐户里的住房公积金吗?谢谢!
回复内容: 你好!深圳市户籍企业员工结算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条件为:
(1)员工按规定在深圳市参加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积累了一定的金额。
(2)员工已购房(外省的房也可以)。
(3)员工本人前来办理。员工必须持购房资料来领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员工一直未购房,可在到达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返还。
另外,深圳户籍员工办理结算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应由最后参保单位提供证明。如员工曾更换单位,则单位证明应由目前为本人缴交社会保险的单位提供,而不是由原来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提供。
深圳市户籍企业员工结算住房公积金的其中一条件:员工已购房。你没有自己的房产,目前不可以领取。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