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珠高速更名京港澳高速

  京珠高速公路现更名为“京港澳高速公路”,用符号表示为“G4”(G代表国家高速)。省交通运输厅前日已经组织专家对京港澳高速公路韶关至广州段调整后的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进行验收。

  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5万公里。此前,由于高速公路缺乏全国统一的命名和编号,存在命名混乱、编号不统一、标识不清等现象,部分影响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功能的发挥。例如北京至珠海高速公路在广东境内就被分为京珠北、京珠南、华南快速干线等。2007年,交通部制定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同时决定在全国进行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了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划工作,并确定将京港澳高速公路韶关至广州段作为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在全省推广。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试点韶关市积极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标牌更换工作,及时与高速公路部门联系合作,适当增加了指路、提示标志17块,并积极协调市公路、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制定并落实国省道公路、地方公路、城市道路有关高速公路指路标志的更换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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