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罚20太少了

  8月1日上路实施的交罚新规以罚款额度之猛被冠以史上最严的称谓。新条例中,对于行人闯红灯则依然保持罚款20元的处罚,但增加了协助维护交通者可免罚的新规定。

  深圳交通处罚条例全文

  罚款20元或罚站岗,多数人选择了交钱了事,而根据新条例规定,机动车闯红灯除了罚款外,还有累计加罚、扣分等多项举措。同是闯红灯,为何对机动车的处罚大幅增加,而对行人的处罚没有变化?罚款20元是不是罚得太少了?新规是不是“欺负有钱人”?

  行人闯红灯罚款“缩水”

  在深圳的一些交通繁忙的路口,行人闯红灯现象已经习以为常。来自深圳市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2007年,深圳共发生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1420起,这些事故多数是因为行人横穿马路造成。事故共造成352人死亡,1403人受伤。

  此前,在《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中,曾一度将行人闯红灯的罚款标准从20元提高到了200元。然而,在新规正式颁布后,这一重罚举措最终未获通过,行人闯红灯重新回归到罚款20元的原始标准中。

  不过,相对于过去仅仅罚款20元相比,新规中对于翻越护栏以及在机动车道派发广告等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提高到了100元。此外,对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的,如果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交通警察可以安排其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后,给予口头警告,免予罚款处罚。这也就是后来俗称的“罚站岗”。

  罚款额与香港相差近百倍

  前日,深圳市交警局安排警力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流最密集的华强北进行了现场执法。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市民看到交警后,都主动遵守交通规则,只有个别人仍然无视信号灯,一闯到底。面对罚款20元还是“罚站岗”的选择,受罚者均选择了缴纳20元罚款,而无人愿意被“罚站岗”。而在交警的行动过后,华强北的闯红灯现象依然如故。

  对于行人闯红灯屡禁不止的问题,有观点认为,这与目前法律对这一行为的处罚过轻,违法成本低有直接的关联。对于机动车,因为可以通过年审、记分等手段约束,因此被罚的司机大多只能就范。

  一个鲜明的案例总是被提及。在香港,即便是人流与华强北同样密集的铜锣湾与旺角地区,极少有行人闯红灯。有网友表示,香港对于行人闯红灯罚款2000港币,而内地只处罚20元人民币,本身罚款额度就相差近百倍,因此很难约束这种行为。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曾表示,新规对于行人与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一方面存在着矫枉过正的嫌疑,而另一方面则对行人处罚过轻,有“欺负有钱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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