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只要求申领驾照者签捐献器官协议?

  近日,“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这则新闻一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笔者不禁想问卫生部门官员凭什么只要求申领驾照者捐献器官?

  近日,卫生部官员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看到这则新规我内心十分纠结,诚惶诚恐。

  

  用心良苦其心歹毒

  卫生部这一新规从伦理道德上实在说不过去,简直就是缺德洛夫斯基。卫生部也许会说,我不是让你白捐,会给捐献者经济补偿的。

  混自己的蛋,让千夫所指去吧!我献出一大堆器官,你以废物利用为由,象征性给些补偿,这些器官被装到病人身上,得黑赚多少银子。“我为人民捐器官,你为器官宰人民”,我为什么要信你?

  卫生部又说,申领驾照签意外伤害捐献器官协议,并非中国独创,澳大利亚的驾照持有者约80%都愿意签署,在英国,这一比例约为45%。要跟老外学,好,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险体制是公认的全世界最完善的体系之一,在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下,所有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只要选择公立医院看病,都有资格在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如果住院,则连伙食费都全由政府买单,中国的卫生部,能提供吗?

  在澳大利亚,很多医生都是走出诊室亲自迎接病人的,你卫生部下面的医院,能做到这一点吗?英国同样是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代表国家,它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国民的生命健康,而且在医疗消费方面体现了相对公平的原则。

  卫生部官员大谈澳大利亚、英国的驾照持有者如何乐呵呵地签署意外死亡捐献器官协议,为什么不谈谈我们的高价医院高价药和不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让多少大病患者不得不在苦苦的等待中走向死亡。

  近日,“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这则新闻一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笔者不禁想问卫生部门官员凭什么只要求申领驾照者捐献器官?

  咋那么渗得慌呢?

  本来领取驾照本来是开心的事,为什么要被别人打着公益的幌子冠冕堂皇地被诅咒,心甘情愿地被剖腹摘肾,掏心挖肝呢?想想看,我们经过艰苦的理论考试、桩考、路考,兴高采烈地去申领驾照,被人塞来一张“车祸死亡捐献人体器官协议书”,车还没开呢,就让你准备后事,为出车祸以后如何处理自己的尸体做打算,你的感情上能接受吗?

  难道只有开车会意外死亡吗?

  《国家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应该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公务员考试时是否也该签份这样的捐献器官协议呢?开车的司机要签“分尸协议”,坐车的乘客要不要在上车前把后事也安排一下呢?我们乘飞机、坐汽车、上山旅游、下河洗澡,我们在超市买打了激素的鸡、喂过避孕药的鱼、兑了三聚氰胺的奶粉、黑心馒头、致癌大米、毒豇豆、毒青豆,要不要签这样的协议。

  因为,黄泉路上无老少,无论你多大的官,多高的衔,无论你富你贫,你男你女,无论你从政经商,卖艺做娼,谁也不敢说自己没有旦夕祸福,出门前要不要签份这样的协议?卫生部官员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山雪莲,南极石头,要不要晒晒自己的意外死亡捐献器官协议?

  没签?那就请你免开尊口,免得把我们捐献的器官变成天价餐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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