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十个最热点(三):规范公权力

? [对策措施]

  要消除这些公权力行使不规范问题,至少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科学界定公权力的权力边界,加强对公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适当的公权力,是一个正常社会所不可缺少的。能够良性运作的公权力,对于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对于保障主权国家和本民族不受外敌入侵,保障国家和民族的团结统一,保障社会法制和秩序,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社会、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进步,都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必须看到的是,我国长期存在着公权力运作不规范乃至被滥用的现象,其根本的原因,一个是公权力过大,另一个是缺乏制约监督。因此,要通过健全民主法制来监督公权力,用制度和程序来规范公权力。国务院在201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就明确规定重大决策都必须履行五道程序: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而有些地方出现的破坏环境、侵犯群众利益的决策,多是少数掌握或能收买公权力者,为了私利而暗箱操作的产物,如果严格履行程序,绝大多数都是不可能通过的。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公权力的立法工作,使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建设以及维护企业和公民权益,都能做到有法可依。这里特别要研究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一些官员所以胆大妄为,有恃无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极少有决策者因决策失误而入罪,失职渎职者也多数停留在行政处理的层面,被追究刑事责任者也很少是实刑,这也是整治风头一过,有的地方就故态复萌的重要原因。因此,有法可依必须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结合起来,才能强化法律的权威。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和反腐倡廉建设。前者是规范公权力的内在思想道德约束,后者是规范公权力的外在强制力量。绝大部分违规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缺乏的并不是科学发展的常识,而是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明知故犯。一些城市出现的不正常的大拆大建,表面看是为了政绩,背后往往隐藏着制造腐败机会、进行权钱交易的不良动机。

  此外,要在用科学发展观教育群众、武装群众的基础上,鼓励群众增强公民意识,自觉维护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要形成群众反映意见和领导听取意见的畅通管道,司法部门也要支持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包括认真受理各种有关的“民告官”案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最重要的执政理念来抓。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这也是规范公权力,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

  一段话简评规范公权力

  【理论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形成了巨大的收入差距、区域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二元结构,在城市中存在以户籍身份差别为基础,在就业、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上有明显差异的人群分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而且社会矛盾总的呈上升趋势,也就是说,无论是其数量还是影响力,都在不断提升。从数量上看,2010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10999万件次,达到了历史新高。全国信访数量也一直持续高位运行,12年来,信访数量年均增长10%。刑事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群体性事件,这几年一直在增加,稍微算一下,平均每天有240多件群体性事件。

  多数人有一个判断认为现在我国是一个矛盾突发期,矛盾凸显期、频发期,社会矛盾确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造成社会矛盾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有经济的、有社会的、也有管理的,也有民众本身的。但其中引发社会矛盾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公权力的行使的不规范,才导致了社会矛盾频发。

  【相关政策】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并称为行政程序立法“三部曲”的法律。行政强制措施涉及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应从程序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强制权。

  【相关事件】

  ●公开经费 官员自觉性低

  2012年3月以来,媒体从业者廖红波为申请“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起诉多个镇政府,但至今仅有3个镇政府较为完整地提供了相关信息。有官员拒绝公开三公经费,称他在给政府找麻烦,“如果老百姓都来问东问西,政府啥事儿都干不成了”。

  ●三公经费公开困难

  2012年7月,清华大学《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发布。报告称,国内81个市政府,达到财政透明平均水平的仅43%。81个城市财政透明度及格仅7个。在财政公开信息中,政府更愿公开预算而非决算,对预算外花销,81个市政府无一公开。

  ●官员贪污腐败

  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达才在“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笑脸”的不当?为和佩戴多块名表等问题,陕西省纪委高度关注,及时进行了认真调查。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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