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风俗禁忌

  昆明风俗

  昆明是一个多民族汇集的城市,世居26个民族,形成聚居村或混居村街的有汉、彝、回、白、苗、哈尼、壮、傣、傈僳等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各民族既相互影响,融汇贯通,同时又保持各自的民族传统,延续着许多独特的生活方式、民俗习惯和文化艺术。生活在昆明地区的各民族同胞热情好客,能歌善舞,民风纯朴,无论是其待人接物的礼仪、风味独特的饮食、绚丽多彩的服饰,还是风格各异的民居建筑、妙趣横生的婚嫁,都能使人感受到鲜明的民族特色。

  少数民族禁忌

  【彝族】

  彝族民间禁忌很多,在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都有表现,且各地有别。

  饮食禁忌禁食狗、马、熊等动物的肉,因这些动物与人类同源出于雪;是雪的子孙;过年三天内禁忌新鲜蔬菜进屋,否则对祖先是最大的不敬;妇女忌食难产而死的家畜之肉;忌肉食露天进屋,否则鬼魂会附其上;禁过年七天内推磨,会使家境贫困;禁平日反向推磨,会给家庭带来灾难;忌推磨时磨心突断,俗信是鬼在作怪,磨出的粉不能食用;忌用餐后把汤匙扣于碗盆的边沿上,因这是给死人敬食的方式;等等。

  诸上种种禁忌涉及到食物品类、饮食方式、食品制作、饮食主体,这些饮食禁忌习俗直接影响到彝族饮食文化结构。忌讳女人跨过男人的衣物,更不能从男子身上,头上跨过。忌讳女客上楼。妇女不能上房顶。忌讳触摸男子的“天菩萨”,犯忌者要宰牲,打酒谢罪赔礼;解放前等级低下的犯忌者,有被断臂、处死的危险。如果被妇女抓摸了“天菩萨”,此男子将终身不吉,事后“天菩萨”必须剃尽,否则死后不能鬼归祖界。忌讳妇女送自己的首饰、衣物给别人,俗信认为妇女的生育魂“格非”最爱附在这些物件上,若送与别人,会影响生育和孩子的顺利成长。日常生活中,忌舀汤时反手用木勺,忌和燕麦面时顺时针方向搅动,忌人出远门便扫地,因为这些都是丧葬时的习俗。

  忌讳言死,而称“老了”。忌讳影子被人踩踏,被踩者一定会为此报复。禁止在放置祖筒的祖灵箐附近鸣枪行猎,或砍树烧荒。禁止在焚场或墓地打猪草、放牧。参加祈雨仪式时,禁止男子戴帽、女子打包头。禁止跨越火塘或踩踏锅庄石。

  【苗族】

  苗族人民忌讳其它民族称他们为“苗子”,而喜欢他们的自称“蒙”。黔东南等一带的苗族在立春第一次春雷响后三天之内不能出工。

  苗族人不喜欢吃羊肉,忌讳吃狗肉,禁止杀狗、打狗。在苗族吃糍粑,不能拍了灰再吃。和苗族人嬉闹时,不能用绳子或布带捆他们。苗族人在门口悬挂草帽或插青树叶,或者苗族人在举行婚丧祭祀等仪式时,客人不要进屋。路上遇到新婚夫妇,不能从他们中间穿过。

  【回族】

  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白族】

  忌进有生育的白族人家;妇女产后,主人要请第一个进家的客人吃荷包鸡蛋汤圆,客人不能拒绝;忌坐踏或站立门坎上;忌用刀砍门坎或用刀在门坎上砍其他东西;忌向家中火塘中吐口水和从火塘上跨过。男人所用的工具,忌妇女从上面跨过;农历初一、十五、小暑、大暑、处暑、火把节的第二天,村中有人死的当天,均忌讳从事生产劳动;忌讳戴着孝帕的人进入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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