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梭利教育法分为哪几类?
导语 玛丽亚·蒙台梭利(意大利语:Maria Montessori,1870年8月31日-1952年5月6日),意大利幼儿教育学家,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创始人。她的教育法建立在对儿童的创造性潜力、儿童的学习动机及作为一个个人的权利的信念的基础之上。
蒙特梭利认为,孩子的早期教育应该以感官训练为主,因为那么小的孩子是用他的感觉器官来感受身边的世界,通过感觉、行走、触摸来使自己获得各种能力和技巧。感觉训练能够让孩子的感觉器官变得更加敏锐,能够培养孩子的观察能力、判断能力、专注力和意志力,在孩子的身体功能协调和完善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蒙特梭利的教学内容以教具的种类来分,分为五大领域:日常生活教育、感官教育、语言教育、数学教育、自然人文教育。
日常生活教育
包括照顾自己、维护环境、基本动作、社交行为等,锻炼孩子肢体动作的协调能力,帮助孩子适应环境,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同时培养孩子的耐心与注意力。
感官教育
包括视觉、触觉、听觉、味觉、嗅觉等,培养孩子敏锐的感官,锻炼孩子辨别力和手眼协调的能力,同时培养孩子观察、比较和判断的能力。
数学教育
包括建立数的概念,认识数字,培养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判断能力。
语文教育
进行听说训练,培养孩子听说能力、早期阅读能力,提高孩子的语言能力。
自然人文教育
包括音乐、美术、自然等教育,引导孩子接触身边的世界,形成对形状和色彩的认知,教孩子学会认识事物的方法,培养孩子的好奇心和主动探索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