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学法的特点
导语 蒙特梭利教学法有四个特点:以儿童为主、提供充分的教具、不以“教”的教育、把握敏感期。
蒙氏教学法以儿童为主
为孩子打造一个以他们为中心,让他们可以独立“做自己”的“儿童世界”。
提供充分的蒙氏教具
孩子是靠感官来学习的,幼儿园提供给孩子的良好刺激愈多就愈能激发其内在潜能。蒙台梭利教室为孩子提供了丰富的教材教具(包括自然的、人文的……),以诱发孩子自我学习的乐趣。
不“教”的蒙氏教育
反对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育,主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亮丽丰富的教具,让儿童主动去接触、研究,形成智慧。
把握敏感期的学习
0~6岁的儿童,在不同的成长阶段,会出现对不同事物的偏好,也就是所谓的“儿童敏感期”。蒙台梭利幼教法强调掌握儿童的“敏感期”,而给予孩子恰当的引导。教师居于协助启导的地位
蒙特梭利教学法要求教师必须放弃传统的自以为是的教育方式,而是从旁适时地给予儿童协助与引导,让儿童成为教育的主体,使他们开动脑筋、挖掘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