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保障制度实现大跨越 困难户圆安居梦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深圳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全市保障房计划开工3万套,实际开工3.7万套;计划供应2万套,实际供应23913套,其中已分配1万余套,本月将有1.3万多套要分配。
细心的人注意到,在面向社会公示的保障房入围者名单中,申请人的身份发生了一个明显的变化:不仅有低收入家庭,还有中等收入的“白领”;不仅有户籍市民,还有非户籍人才。
这一变化彰显的是,在过去的一年里,深圳住房保障制度实现了两大跨越:
一是户籍人口住房保障,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展至“夹心层”和中低收入群体。深圳的安居型商品房,以户籍无房和住房困难家庭为对象,着力解决“夹心层”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实现了经济适用房向安居型商品房的平稳过渡。截至目前,全市已先后推出长城“里程家园”双限房425套,富通“永福苑”安居型商品房504套,中海“阅景花园”安居型商品房2888套。按照计划,未来三年,将有更多的保障性住房陆续向社会推出。
二是住房保障对象,实现了从户籍人口扩展至非户籍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深圳以货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和产业园区宿舍配套等措施,稳步推进非户籍人才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去年深圳全面启动“人才安居工程”扩大试点工作,市、区两级政府共出资10亿元,向20万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市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群体住房保障率将达到80%,保障规模约为14.85万人。
“目前深圳正逐渐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为主,以货币补贴为重要补充的住房保障方式。”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李廷忠表示,今后我市将减少直至停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逐步将其纳入安居型商品房统一管理,以安居型商品房作为主要的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同时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将廉租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以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主要的出租型保障性住房。灵活采用低保、低收入、人才和租金补差等货币补贴方式,满足不同住房保障对象的多样化需求。
确保分配公平是住房保障工作的生命线。深圳借鉴香港、新加坡和国内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大胆探索推行保障性住房轮候租售制度建设,通过有序轮候,公开信息管理,使住房困难群体有合理的住房保障预期,实现保障性住房分配环节的阳光透明。
与此同时,深圳还探索建立保障房内部流转、封闭运作机制,根除住房保障骗购“顽疾”。对于新售出的保障性住房,实行内部流转、封闭运作的管理模式,买受人需转让其所购保障性住房的,只能面向在册轮候家庭出售,强化保障性住房内部循环,防止将保障性住房作为投资获利的工具,实现住房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人士透露,为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房分配乱象,下一步深圳将修订完善现有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彻底斩断保障房骗租骗购、利用保障房获利的利益寻租链条。如:对已售出的经济适用住房,达到规定年限经批准取得完全产权的,政府收取不低于50%的增值收益。新售出的保障性住房,则严格实行内部流转、封闭运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