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幼儿园内骨折 家长索赔

  悦悦基本康复

  宇宇换了家幼儿园

  几个月的精心照料和多次就医,悦悦的伤情基本康复,“受伤的手臂基本上长直了,但她不敢用右手,吃饭非要大人喂饭。”张女士表示,孩子像变了个人一样,看什么玩具都没兴趣,也不肯动手。

  昨天,张女士和丈夫将幼儿园告上法院,索赔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11.9万元。幼儿园方认为,肇事孩子及家长也有责任,应当成被告。

  被告席上,除园长王老师外,还有宇宇的父母。悦悦和宇宇都没有来,宇宇在事发后,已经转读其他幼儿园。

  在庭上,悦悦妈妈主张的护理费是她3个月的工资,幼儿园表示,费用太高,无法接受,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的为准。

  法庭未当庭宣判。

  事发后,滑梯的缺口被装上了护栏。

  庭审焦点

  焦点1 老师当天骂了孩子没?

  焦点2 幼儿园方面是否尽责?

  焦点3 滑梯有没有安全隐患?

  张女士:老师组织小朋友玩滑梯,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应反复提醒小朋友不要乱跑,别疯闹。悦悦是仰面摔倒,滑梯攀爬处的保育员王老师没看到,看到时,人已经躺在地上了。

  如果说,摔倒是不可左右的意外事故,但没有通知家长,就是人为事故,事发时间是上午10点半,到下午5点半我接孩子时,没有接到任何电话。甚至连把孩子送去医院,都是我要求的。

  林先生(宇宇的爸爸):我们不应当承担责任。孩子天性就是爱玩爱闹,在幼儿园时,家长没在身边,他们的监护人就是老师。幼儿园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从姜老师的陈述能看出,当时只有保育员王老师,姜老师当时在另一处大型玩具旁,陈述中说“听到孩子哭声,我从那边过去,看到王老师抱起悦悦问怎么了。”我们判断滑梯旁,只有王老师。

  据教委相关文件对幼儿园的要求,一个班是两教一保(两个老师,一个保育员),现场人手显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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