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体育考试大纲标准(100米游泳)

导语 2015年广东高考体育100米游泳考试评分标准如下文。

  一、专项基础——100米游泳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方法

  1.测试项目设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四项。考生任意选取其中一项进行测试。

  2.测试按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4—2018年游泳规则进行,并且在符合游泳规则规定的25米(或50米)标准游泳池进行。

  3.考官现场组织抽签,按照抽签结果和泳式编排测试分组和道次,并宣布编排秩序。

  4.考生游泳服装应符合规则规定。

  5.测试过程按照游泳比赛规则进行。执行一次出发规则,游泳姿势应符合规则规定。

  6.自动计时、半自动计时和人工计时均为考试的正式计时方法,其成绩为正式成绩。人工计时时,每道配备三名考官计时,不设终点裁判。按规则规定录取考生成绩(①三块表中,两块及以上计时的成绩相同,该成绩即为正式成绩;②三块表所记取的成绩各不相同,则以中间的成绩为正式成绩;③三块表计时,若只有两块表正常运行,则将其平均成绩作为正式成绩。)考生得分以计取的成绩在评分标准中所对应的分值为准,若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取其中较低的分值评分作为其得分。凡犯规考生的测试成绩为零分。

  7.考生只测试一次。

  (二)评分标准

  100米游泳评分标准详见“表1 100米游泳考试评分标准(25米池)”和“表2 100米游泳考试评分标准(50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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