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新规:机场解释液态物品定义
从3月14日起,天津机场开始按照中国民航总局规定,严禁国内航班旅客携带液态物品登机。
关于液态物品的定义,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负责人做出了解释:液态物品包括所有液体、浆状、膏状、凝胶及喷雾类物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牙膏、隐形眼镜药水、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等。
乘客如果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须凭医生处方、医院证明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旅客因违反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或在接受安全检查时未能配合而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旅客如果携带少量旅行用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放置在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如果旅客有婴儿随行,可以在购票时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乳制品的品牌由各具体承运的航空公司做出解释。
目前,天津机场国内旅客通过安检的速度有所放慢,但机场方面采取了加开安检通道、增派安检人员等一系列措施,没有出现因对液态物品进行检查致使航班延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