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路边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罚3000扣6分

  

  车牌号为粤B9JA85的小车,于2015年1月18日在深汕吉康路口南方向,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该违法行为已被摄录取证录入系统,罚款500元、记6分。交警提醒:红灯很短暂,人生却漫长,绿灯还会亮,生命不重来。

  根据有关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紧急灯光示警,并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提醒后来车辆注意安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等于“生命通道”,除非车辆出现故障,任何车辆任何时候不能在应急车道上停放。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现象频发,反映出驾驶人员的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公德意识的淡薄,更反映出驾驶人员社会责任感的淡漠,缺乏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应有的珍惜和尊重,只为快速通行不顾自己和他人安危,铤而走险,因此要治理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除了从交通规则方面进行处罚外,还需要每个社会人做好自律,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规则,自觉履行作为社会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明白自己所承担的维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重任和保障交通安全的社会责任,强化自身安全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社会责任感,加强公德心,理解和尊重别人,文明驾驶,文明出行。

  警方再次提醒:一般情况下,只有出警的警车、执行救援的消防车、急救车、施救车及工程车才能通行。一旦发生大的拥堵及事故,交警赶赴现场实施管制,指挥车辆从应急车道通行时,才能免罚借用应急车道。广大车主请不要占用、堵塞应急车道,应急救援,人人有责。特别是节假日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难免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请大家为需要救助的人员留出一条生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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