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和顺序安排

  科目三道路实际操作考试评判工作的说明

  目前,学员参加科目三道路实际操作每把考试成绩的评判由三大部分组成:

  一、电脑自动评判。主要侧重于考生对车辆机械操作动作完成情况和对道路交通标线遵守情况进行评判,如灯光使用、加减档的操作和是否违规越线行驶等;

  二、考试员后台人工评判。主要侧重于对考生在操作车辆时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遵守运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评判;

  三、安全员“五种情形踩副刹”终止考试。

  1、行驶中出现危险情况可能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的;

  2、通过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行驶的;

  3、越过道路中心实线逆向行驶的;

  4、进行直线行驶考试项目时,车辆从正常车道行驶到另一条车道的;

  5、不按电脑语音指示的考试项目进行考试的。

  考生考试顺序安排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生通过门禁查验后,在侍考大厅显示屏上公示的考试车辆4位考生的排名顺序与考车实际下载考生的考试顺序两者没有关联性,均由电脑自动排序,考生实际考试顺序以安全员宣布的车载电脑下载的顺序为准。

  有关于科目三的其他阅读:

  >>>深圳驾考白石洲西考场科目三攻略

  >>>科目三夜间驾驶注意事项

  >>>科目三考试转弯技巧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