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怎么申请欠薪垫付?


问:员工怎么申请欠薪垫付?

答: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员工可以向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
(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
员工申请欠薪垫付,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面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区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出示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身份证明资料,并提交复印件。

区劳动行政部门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受理。区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到用人单位调取出勤记录、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情况以及财务报表等必要资料,对欠薪的时间、数额、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垫付欠薪的决定。员工应当在收到垫付欠薪决定之日起15日内凭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垫付的欠薪。逾期未领取的,垫付决定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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