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长时间可以得到是否垫付欠薪的决定?

劳务工小张询问: 怎样提出欠薪垫付申请?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6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发生哪些情形,员工可以提出欠薪垫付申请?多长时间可以得到是否垫付欠薪的决定?

劳动保障部门答复:

两种情形可提出申请

劳动保障部门答复: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员工可以向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员工申请欠薪垫付,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向区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出示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身份证明资料,并提交复印件。

区劳动行政部门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受理。区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到用人单位调取出勤记录、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情况以及财务报表等必要资料,对欠薪的时间、数额、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垫付欠薪的决定。员工应当在收到垫付欠薪决定之日起15日内凭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垫付的欠薪。逾期未领取的,垫付决定自动撤销。

实用资讯:深圳市劳动局、各区劳动局地址、电话、交通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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