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16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其他有特殊招考要求的专业(或方向)将在招生目录相应的备注栏注明,请考生留意。

  (二) 中山大学招生计划按招生院系公布,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通过考试方式招收的的学科方向及招生计划将视推免生录取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信息将于10月28日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并及时修改报考方向。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四)学术型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就读。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采取周末及节假日授课形式。中山大学2016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方向)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

  八、学费及奖助金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录取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 (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院系(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能否申请各招生院系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请登陆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网页查询。(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8/g08b/g08b03/17277.htm)

  (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九、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各学科专业修业年限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中山大学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上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上网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热线:020-84113696,020-84111686。考生亦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院系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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