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辆必须达国Ⅲ标准

  据广东省环保局消息,从7月1日起,广东省全省范围内,所有新注册的机动车都要达到国Ⅲ标准,且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才能上牌。

  今年6月,国家环保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和M类轻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Ⅲ标准的要求,且生产的车辆必须要加装OBD系统。前天,广东省也同步实施国Ⅲ标准,所有登记的轻型、重型汽车,都必须符合国Ⅲ标准。

  此外,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规定,对于N类轻型柴油车,在深圳等部分城市以及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城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必须符合国Ⅲ标准要求,其余地区N类轻型柴油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可过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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