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规范共享自行车停放 违规将罚款并纳入个人信用
导语 随着深圳共享自行车的飞速发展,自行车停放问题屡上报章。近日,深圳交委发布网约车规范意见稿。
2016年12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发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规范了互联网自行车的发展定位、政府企业职责划分、企业准入标准和运营规范、市民停放车辆规范、违规行为处罚等5大方面。
深圳规范自行车停放区域
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在占用人行道停放时须保证1.5m的剩余人行空间;
并且指出适宜停放区域包括轨道站出入口后方及两侧、公交站台两侧空地或者高架桥、人行天桥下空间。
另外,停放区一般采用平面设置形式,标线及地面图案为白色。
不适宜停放区域包括人行天桥及通道出入口、绿化带、盲道、井盖等。
自行车违停处罚
对违反自行车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或违规停放自行车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按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交警部门接下来可能根据共享自行车运营企业提供的数据,依照有关法律,对使用共享单车违法占用机动车的用户处以罚款等处罚。
对非机动车乱停放影响他人通行的,将处以20元的处罚。
共享自行车企业规范
收取押金的,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接受第三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公开收费标准,不得有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建立用户及市民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投诉。
应按照市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报送本地注册用户量、车辆规模和分布信息、车辆使用频率、车辆运行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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