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禁骑令生效 五天后13615人将被禁骑

  根据6月1日深圳交警发布《关于进一步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规定,对在深非动车违法行为人实行共享单车停用措施从7月1日起已经正式启动。

  7月1日至9日,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3615宗,其中涉自行车交通违法3261宗,属共享单车的1717宗,占涉自行车交通违法总量的52.65%。

  其中摩拜905、ofo小黄车666、小蓝98宗、小鸣13宗、优拜9宗、1步6宗、酷骑4宗、其他共享单车16宗。

  深圳交警已于7月10日将这13615宗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数据通报给了各企业,企业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的违法行为人启动停用措施,停用时间为:7月17日至23日。

  经深圳交警大数据分析,7月1日至9日涉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违法区域:福田、罗湖最多,分别占30.12%和28.47%。

  主要违法路段:深南路、东门路、宝安路、华富路、民治大道、文锦路福华路、东环二路、后海大道、解放路,以上路段查处数占查处总数的37.23%。

  违法时段:集中在早晚高峰时段,其中7时至9时占23.76%,17时至19时占20.35%

  违法行为:主要为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和占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分别占45.37%和34.05%。

  年龄及性别:以男性为主:1224宗,占71.29%;女493,占28.71%。年龄以20至30岁之间为主:20至24岁,417宗,占24.29%;25至30岁,573宗,占33.37%。

  企业必须按规定办事

  深圳交警将通过随机抽取相关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身份信息,与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比对,看相关违法行为人在停用期内是否可以使用共享单车,以此来督促企业按规定执行。

  欢迎举报查实曝光

  同时我们也欢迎市民通过电话(0755—83333333)、微博、微信等方式的举报,对未按规定执行停用措施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向社会曝光,并抄报政府相关部门。

  掌握精准信息助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全市共享单车数量,为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撑,同时为了方便路面执勤警力快速查询车辆相关信息。

  即日起深圳交警将要求在深投放共享单车的企业将投放车辆的车身编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材料等向交警部门报备,深圳交警将相关信息植入“六合一”综合管理平台,执勤民警可实现对违法涉事车辆的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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