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规充电引火灾 一男子被拘留10日

  经现场初步调查,该起火灾事故原因系租客林某梁将三轮车电池放在店门口充电,因电池短路着火引燃周围杂物所致,凌晨3时35分左右房东发现起火后,立即使用备用灭火器将火扑灭。火灾事故过火面积2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约为500元。

火灾事故现场(一)

  林某梁承认其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将电动车电池长时间进行充电导致此起火灾的违法事实。林某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火灾事故现场(二)

  为深刻吸取此次火灾教训,14日上午9点30分,通心岭派出所联合街道办召集辖区物业管理处、快递行业、快餐订送行业负责人在火灾现场召开现场警示会。

拘留现场

警示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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